违规储存烟花爆竹,汪桥再拘4人! 为进一步推动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深入开展,倡导文明、守法、低碳、绿色、环保的节日新风尚,确保居民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春节。汪桥镇加强源头管控,对非法储存、销售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进行依法快速查处。 案例一
2022年1月31日上午,汪桥镇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,汪桥街道居民张某某非法存储烟花爆竹共计48盒,存在极大安全隐患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。
案例二
2022年1月31日下午,汪桥镇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,汪桥镇河铺村居民叶某某非法存储烟花爆竹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。案例三
2022年2月1日下午,汪桥镇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,汪桥镇钟铺街道一商户肖某某所经营副食店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。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对其做出行政拘留6日处罚。案例四
2022年2月1日下午,汪桥镇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,汪桥镇钟铺街道一商店张某某所经营副食店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。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。截止2022年2月3日下午16:00点,汪桥镇春节期间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,出动干部职工100余人次,现场训诫7人,拘留5人,收缴烟花23个,鞭炮277挂。元宵节将至,全镇居民要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,做到不购买、不燃放烟花爆竹,广大商户切莫心存侥幸,以身试法,违规售卖储存烟花爆竹。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,共同保护我们的蓝天碧水,度过一个欢乐、祥和、健康的元宵佳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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